3月28日,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涉黑一案公开宣判。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,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8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。 据介绍,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陕西省公安厅督办的1号涉黑案,也是陕西省首例“套路贷”涉黑案。 新华社记者 刘潇 摄
3月28日,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涉黑一案公开宣判。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,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8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。 据介绍,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陕西省公安厅督办的1号涉黑案,也是陕西省首例“套路贷”涉黑案。 新华社记者 刘潇 摄